US /prɪˈfɚ/
・UK /prɪˈfɜ:(r)/
而且它已經根深蒂固了。
「have」或「get」加上受詞,再加上過去分詞。
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寧願得到壞消息,也不願等待答案。
是以,我們實際上應該尋求不確定性。
就像我一開始說的那樣,我不太喜歡和一群人在一起,我更喜歡做我自己,或者一個人或兩個人,但在某些情況下,尤其是在工作場合,如果你在開會,你必須表現得很自信。
我們去過的時候,比這更熱,然而,這是非典型和破紀錄的。
我個人比較喜歡涼爽的天氣,可能只是我的加拿大人,
你們知道,我通常更喜歡躺在床上喝茶,不需要動彈,但出去走走很有趣,我現在回到了明尼蘇達州,這很完美,因為這意味著我們可以不去任何購物中心,而是去美國購物中心,我愛所有的美國購物中心。
好了,我在車裡,我和我媽在一起,你們知道我媽不喜歡被人看到,所以她會變成先生和媽媽,但我們會在一家很可愛的古色古香的咖啡店停下,先去喝杯拿鐵咖啡,我買了咖啡。
如果你願意,可以使用手套,但要確保如果你不使用手套,或者即使你使用手套,你的指甲也要剪短,因為你不想損壞內部襯裡。
我敢肯定,在某個地方曾有過一個叫前列腺炎的人。
你不能直接告訴我嗎?
所以如果你沒聽懂,或者你覺得你比較喜歡用你認為正確的方式說,就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。
猶豫就像是,「嗯,說實話,我比較不想吃速食。」那就是猶豫。
所以 examiner 可能會問,「所以,你喜歡煮飯嗎?」 「嗯,說實話,我比較不想吃速食,雖然它很好吃。」你有看到差別嗎?
訂閱一下,應該很快就會出現在你的動態消息裡了。
所以,不管你比較喜歡哪種「quite」的定義,這個說法 pretty much 已經被破解了。